上高縣高新園區(qū)環(huán)境提升工程-鏡山園區(qū)、黃金堆園區(qū)-照明
工程施工招標補充說明
各投標單位:
一、針對“上高縣高新園區(qū)環(huán)境提升工程-鏡山園區(qū)、黃金堆園區(qū)-照明工程施工招標”中的招標清單作出如下補充說明:
1、本項目招標清單所有路段中“常規(guī)照明燈”的單價中包含:燈桿、燈具、光源和基礎(詳見圖紙基礎工程量表中1、2、3);燈臂厚度為5mm。
2、本項目招標清單所有路段中“單臂路燈基礎”的單價包含施工圖紙基礎工程量表中4、5、7、8。
二、圖紙中路燈高度均變更為9米,燈桿上下口直徑不得小于施工圖尺寸。
三、中標單位購買所有設備和材料必須符合國家、江西省現(xiàn)行規(guī)范及要求且必須由招標人認可方可執(zhí)行,否則招標人將終止合同不予計量并賠償造成的影響及損失。
四、本項目原定于投標截止時間2024年7月11日上午9:00,現(xiàn)變更為2024年7月22日上午9:00;投標保證金遞交遞交時間由原2024年7月10日17:00之前,先變更為2024年7月21日17:00之前。
除上述補充說明外,其它不做變更,本項目再附施工圖作為參考,請投標單位詳細參考上述描述并結合施工圖進行報價。招標文件中原清單描述在本次投標時無需變更補充,待簽訂施工合同時再補充約定。
江西省宜春公路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上高縣高新園區(qū)環(huán)境提升工程項目經(jīng)理部
2024年7月5日